看到上边的漫画,你会有何感想?近年来,农民工为了讨要自己的合法工资,不知道流了多少泪水与血水,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农民工兄弟的悲惨遭遇深深地刺痛着每个有良心人的心,损害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据《中国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统计,1990年全国农民工仅有1500万人,到2003年增至9800万人,到2006年底,猛增至2亿多人。目前已经解决的农民工欠薪问题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的,存在短期性、局部性等缺陷,媒体上也经常会有农夫工为了追讨工资采取跳楼、集体上访等过激行为的相关报道。如果有兴趣,可以百度一下,你会看到这样的一个数字,“找到相关网页约107,000篇”,可见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关注的问题。是不是像漫画中说的那样,只是几个领导签几个字,几个领导人说几句话,是不是仅仅靠几道形同虚设的公文就可以解决问题呢?
从观到的和搜集到的一系列的案例中,可以观到,当前农夫工进城打工讨薪难,这主要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打工者讨薪难的原因
其一,用工体制不完善。当前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蓬勃发展,但其中也出现不少问题。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尤其是季节性、临时性的到异处打工,而用工单位未与打工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打工者的工资、工作期限、福利报酬和劳动保障条件等也仅是口头约定,以种种借口为由扣除打工者的工资和各种福利,使打工者有口难辩,最终不得不作出让步,吃亏的总是打工者。
其二,行政监管不力。由于当前劳动保障部门执法能力较弱,强制手段有限,对企业的惩处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企业的违法违规现象长期存在,特别是一些用工单位一旦亏本,经营状况难以维持时,不是老板回避不见,就是逃跑躲债,打工者再去讨薪十有八九难以要回。
其三,法院执行困难多多。用人单位和打工者一旦发生纠纷,案件到法院最后执行时,难以兑现,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用人单位预算早已转移财产,恶意抽逃资金,账户上的资金早已变更或取走,法院根本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应对讨薪难的对策
但不是说打工者讨薪难就无计可施,只有去违法讨薪或白白让血汗钱“打水漂”。2008年1月1日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保障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规定了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条款,首先为打工者讨薪开辟了“绿色通道。”
尽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除了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救济外,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看来,打工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是应对讨薪难最便捷的途径。
但是不是 有了法律就会有效果呢?
现在的很多的追讨工资的是那些季节性、临时性的到异处打工者,他们与用工单位只是在工资、工作期限、福利报酬和劳动保障条件等达成口头上的协议,并未与打工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最终不得不作出让步,吃亏的总是打工者。其次,虽然由了法律做为保护,但是打工者有几个能够有法律意识,即使有了法律方面的意识,高昂的律师费又有几个打工者能够承受得起呢?即使能够走正当讨薪的路子,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不受侵犯,真正执行的效果会怎么样,还是个未知数。
农夫工讨薪难体现出来的不仅是农民工的心痛,而且也是整个社会之痛,同时它也是企业良知的悲哀,是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不力的羞辱。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仅是劳动保障维权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
民工的薪农酬问题,并不只是农民工和企业之间的事,它也是我们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虽然国家一再强调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但是农夫工讨薪难的现象频频上演。当市场不能依靠自我修正和行政管理手段处理问题时,政府必须尽快出台保护农民工权益的专门法律法规、加大劳动监察的力度、对哪些恶性欠薪者追究刑事责任,农民工讨薪难的事实才能得到解决。因此只有从法律上进一步保障农民工权益,讨薪才不会成为困扰农民工的难题。从目前看来,从根本上治理恶意欠薪行为,仅靠行政手段或者行政命令是不够的,仍然需要完善法律加以规制。例如对欠薪者,可以实行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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