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建设单位: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法定代表人:庄睿
3、建设单位概况: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于2000年1月,属财政全额核拨事业单位,承担着山前街道2.45万余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治疗等工作。
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在职员工20人,退休人员2人;卫生技术人员15人中,已取得执业医师以上职称的2人、执业助理医师6人,执业护士4人、其他技术人员3人。中心设有行政管理部、医疗康复部、后勤保障部、医技诊疗部、预防保健部、健康教育部以及B超、放射、检验、内科、外科、儿科、妇科、骨伤科、中医科等16个临床、医技和特色科室,并依法设置了法人统一的非营利性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25家。目前,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租用福鼎市医院引进人才大楼做为中心的服务用房(之前,一直租用民房)。
中心自设立以来,以“健康为中心、服务为宗旨、质量为生命、效益为基础”为办医理念;以“创新三级六网、改革卫生体制、招贤筹资建院、发展社区服务”为发展山前卫生事业的战略目标。通过整合辖区卫生资源,撤消卫生所室建制,依法设置非营利性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打造出以中心为龙头,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乡村一体化管理为链条,以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为基础,体制与机制创新为杠杆,逐步与上级医疗机构实行双向转诊,为居民提供上门巡诊,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形成了合同式服务和全科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社区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六位一体便捷、低廉的全程、全科医学服务的新格局。深受群众的认可。
1、项目名称
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2、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
(2)《福建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闽卫医[2006]202号);
(3)福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年 第十五次);
(4)山前街道办事处《关于同意山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建设用地的意见》(山街办[2009]61号)。
3、拟建地点
根据山前街道办事处《关于同意山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建设用地的意见》(山街办[2009]61号)和福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年,第十五次)精神,拟建场址位于山前街道办事处观洋片区“A-10”地块,总用地面积3亩,为政府划拨地。
4、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根据《福建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闽卫医[2006]202号)和福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年 第十五次)精神,结合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3亩,总建筑面积1800m2,为地上三层建筑。
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室外工程等。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表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总用地面积
亩
3.0
总建筑面积
m2
1800
其
中
临床科室
m2
300
包括全科、中医、康复、
抢救室、预检分诊室等
病房
m2
600
按20张病床设置
预防保健
m2
300
包括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生指导、健康教育等
医技科室
m2
300
包括检验、B超、药房、治疗室、处置室、消毒间等
后勤保障
m2
300
包括楼梯等公摊部分
建筑占地面积
m2
600
建筑密度
%
30.0
容积率
0.9
绿化率
%
30.0
6、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368.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2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3.21万元,基本预备费10.75万元。
资金筹措:建设所需资金由福鼎市人民政府财政统筹安排。
7、建设工期
计划于2010年2月开工,预计2010年11月份竣工,建筑施工期10个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和竣工验收在内,总工期17个月。
1、主要结论
(1)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
(2)项目建设符合《福建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闽卫医[2006]202号)要求,建设规模合适可行。
(3)项目建设用地符合福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要求。
(4)通过项目建设,完善了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保障当地群众的医疗保险和身体健康,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入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建议
(1)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在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落实好资金供应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缩短投资周期,使其早日发挥功效,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
(2)本项目的实施必须具有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充分考虑到今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展需要,整体规划要超前,水、电、道路、排水、通讯以及基础等的设计应保证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卫生事业又有了很大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看,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主要表现在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基层卫生资源严重不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相对滞后,群众观病难,观病贵的问题依然突出。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并在《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地方政府要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落实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渗入渗出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渗入渗出力度。地方政府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房屋和医疗设备等设施。”,这是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思路的重大转变,对有效缓解当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全社会疾病控制水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福鼎市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可以优化卫生资源,可以带动和促进医疗医疗卫生、医疗保险、药品保险、药品生产流通、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改革与发展,对进一步促进福鼎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着山前街道2.45万余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等工作,是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建设单位。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租用民房做为其服务用房,用房面积约600平方米,现租用福鼎市医院引进人才大楼做为中心服务用房,面积约600平方米。用房的紧缺,大大制约了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水平,无法适应和满意当地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因此,尽快完善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以保障当地群众的医疗保险和身体健康,项目建设是必需的,同时,对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入地方经济发展,也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福鼎市地处福建省东北部,位于北纬26°55′~27°26′,东经119°55′~120°43′之间,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依山面海,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冬无严寒,夏无酷暑。
福鼎东北、西北分别与浙江省苍南、泰顺两县接壤,西同柘荣县、南与霞浦县为邻,东南濒临东海,正北的分水关为闽浙两省的分界地。市区南距省会福州市230km,北距浙江省温州市84km,处在福州与温州两个沿海开放城市的中间地带。高速公路同三线、104国道和省道沙吕线纵贯全境。
山前街道位于福鼎市城东,地处城乡结合部,北连贯岭与百万人口的浙江省苍南县毗邻,辖一个社区(居委会)、9个行政村、111个自然村,总人口2.45万余人。随着福鼎市温州园双岳项目区、百胜新区、潮音岛和水北别墅区等的开发与建设,预计人口将达10万人以上,是福鼎市工业发达、环境柔美、人口密集的经济繁荣带。
项目区域内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海洋性气候显著,秋高春温;夏长冬短,春秋分明;冬夏季风交替,雨季旱季分明;富有区域性特征。全年平均气温l9.7℃,最热气温出现在7月份,平均达23~28℃之间。年降水量1992.8毫米,年主要降水都集中在水稻生长季的3~9月,其中5~6月为梅雨季和8~9月的台风雷雨季节是降雨量的高峰期。年日照时数1758.3小时。
近年来,福鼎市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初步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该项目所在看洋片区交通便捷。施工用水、用电可就近引自市政水源和电网,能满意项目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施工场地宽阔,施工条件较好;福鼎现有的通讯及广电完全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根据现场踏勘和周边工程情况,鉴于本项目工程规模不大,层数较少,承载要求不高的特点,该场地总体上地质条件适宜本项目建设。
建筑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第一组。
改革开放以来,福鼎市国民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三年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基本按预期推进。2008年,全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90.51亿元,全年GDP增长15.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达到16952元,增长15.1%。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 24.2︰39.6︰36.2调整为2008年的16.2:46.8:37.0。农林牧渔业保持平稳发展,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2005年的24.43亿元提高到2008年的25.15亿元,年平均增长1.0%;肉蛋奶总产量8966吨,比上年增长10.2%;水产品总产量134680吨,比上年增长5.2%。工业经济发展迅速,全社会工业总产值由2005年的60.07亿元提高到2008年的123.86亿元,年平均增长27.3%;全市24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98.93亿元,比上年增长35.1%。全市现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省级5家;新增省级名牌产品10个、著名商标1个,优秀新产品6项;被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化油器名城”称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5年的9324元提高到2008年的14159元,年均增长14.9%;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937元提高到2008年的5587元,年均增长12.4%。
1、建筑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做到整体规划、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经济实用。 符合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规定。
2、建设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简洁美观。
根据《福建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闽卫医[2006]202号)和福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年 第十五次)精神,结合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情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亩,拟总建筑面积1800m2,建筑占地面积600 m2,建筑密度30%,容积率0.9,绿化率30%,为地上三层建筑。
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室外工程等。
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设有临床科室(包括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预防保健(包括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医技科室(包括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病房以及后勤保障用房。各功能区用房面积见表4-1。
表4-1 各功能用房面积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临床科室
m2
300
包括全科、中医、康复、
抢救室、预检分诊室等
2
病房
m2
600
按20张病床设置
3
预防保健
m2
300
包括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生指导、健康教育室等
4
医技科室
m2
300
包括检验、B超、药房、治疗室、处置室、消毒间等
5
后勤保障
m2
300
包括楼梯等公摊部分
6
合计
m2
1800
项目建设单位成立专门的基建办公室,配备一定的专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该项目前期的立项、审批、筹集建设资金、工程建设的组织与实施等工作。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项目专人负责、资金专户使用、帐册专项设立,加强项目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
(1)争取在2009年10月前通过立项审批;2010年1月之前,完成土建的设计、招投标,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2)计划于2010年2月开工,预计2010年11月份竣工,建筑施工期10个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和竣工验收在内,总工期17个月。
1、 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 (2)《福建省建筑工程综合单价表》(2005年);
(3)《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单价表》(2005年);
(4)《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5)《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
(6)人工、主要材料及机械台班价格按定额及当地材料市场信息和现场调查的价格综合取定。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建设单位管理费根据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文计取;
(2)勘察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计取;
(3)工程监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取;
(4)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取。
3、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费用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3%计。
4、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368.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2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3.21万元,基本预备费10.75万元。详见下表。
表5-1 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投资额
比例(%)
备 注
一
工程费用
325.00
88.09
1
建筑、装饰工程
270.00
73.18
按1500元/m2
2
安装工程
45.00
12.20
包括水、电、排污等
3
室外工程
10.00
2.71
包括场地、道路、绿化等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3.21
9.00
1
建设单位管理费(1.5%)
4.88
1.32
按财建[2002]394号文
2
勘察费
2.60
0.70
按国家标准和合同计列
3
设计费
8.00
2.17
按国家标准和合同计列
4
工程建设监理费
10.73
2.91
发改价格[2007]67号文
5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1.63
0.44
按闽价[2002]房457号
6
施工图审查费
0.81
0.22
按闽价房[2007]99号
7
工程招投标代理费
2.58
0.70
按计价格[2002]1980号
8
工程保险费
0.98
0.27
9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及评价费用
1.00
0.27
三
预备费用
10.75
2.91
四
总投资
368.96
100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68.96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福鼎市人民政府财政统筹安排。
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核拨事业单位,承担着山前街道2.45万余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治疗等工作。是一家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卫生服务机构,其性质首先不是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因此,项目建设是以社会效益为前提的。
通过项目建设,完善了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保障当地群众的医疗保险和身体健康,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1、项目建设符合符合《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
2、项目建设符合《福建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闽卫医[2006]202号)要求,建设规模合适可行。
3、项目建设用地符合福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要求。
4、通过项目建设,完善了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保障当地群众的医疗保险和身体健康,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1、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在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落实好资金供给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入行,缩短投资周期,使其早日发挥功效,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
2、本项目的实施必须具有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充分考虑到今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展需要,整体规划要超前,水、电、道路、排水、通讯以及基础等的设计应保证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