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岛城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将与大学毕业生、失业人员、复原退伍军人享有同样的就业优惠政策,三年内免缴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26日,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应对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就业工作的影响,近日,青岛市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共推出18项举措促进农民工就业。《通知》要求为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失业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首次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将参照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原退伍军人的就业优惠政策。"根据这一政策,创业农民工也可以省去登记费、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的费用了。"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也要把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作为农民工创业服务的重点,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5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创办企业的,可申请20万元以内的贷款。